火箭人


今天開始端午假期,不過因為台南太遠,所以不打算回家了。今天睡不太著,一早就起來看鴛鴦蝴蝶派的作品與評論。然後七點開始有火箭人Roger Clemens的第二場先發,挑戰生涯350勝(真是可怕的數字)現在一邊看一邊寫這篇文章。

我覺得這一年來最大的變化就是,我去年的確是只看王建民的比賽,也就是那種一日球迷,對其他MLB一竅不通。不過看了一年,現在真的有點轉變,開始會去找資料,計算Era、Whip等等各種數值,然後守備範圍也從王建民擴大到洋基,然後擴大到整個MLB。當然,我看的還是很少,不過轉ESPN看棒球,現在幾乎變成我每天都會作的事情了,沒有MLB,我也看日職或是中職,我想應該說,我對棒球燃燒起熱情了吧(笑)

留言

匿名表示…
這樣很好呀,我記得幾年前只有我一個人
看大聯盟,其它的人都沒有看,現在幾乎每
一個人至少都會看王建民的比賽了。
說真的要看棒球真的就是要看大聯盟,
其它的我看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