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逆轉

這個案子拖了16年....一直無法決定。

雖然死刑早已判定,但是歷任三任司法部長,始終不敢簽下執行書。讓此案拖延不決。我對這個案子沒有深入研究,也沒有花時間去理解,所以這只是我個人的感覺。

我也不在乎別人的意見,我「個人」的看法「蘇建和是有罪的」。

之所以拖來拖去,甚至會改判,我認為是因為有輿論的壓力。 換言之,有太多對此案不瞭解的大眾因為某種同理心的情緒而先入為主的認定了台灣司法不公,「這一定是冤獄」,然後屈打成招,所以蘇建和三人才會在自白書中坦誠犯案。這種正義的多數同情形成了一種不可抵抗的輿論壓力,讓部長不敢簽署,讓法官重新審理。刻板印象使任何「宣稱蘇建和有罪的人」都被認為是缺乏正義感。

我認為之前高院重審改判,給了蘇建和他們自由的理由是「證據不足」,這理由太過主觀,其解釋的方式包含了太多上述的這種「正義感」。我同意「無罪推論」,但現有的證據顯示他們犯案的可能性大過沒有犯案。

顯然的,認為蘇建和無罪,這是冤獄的人遠比認為蘇建和有罪的人多(至少表面上),這是多數輿論的暴力。我七八年前第一次知道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就認為蘇建和有罪,

今天依然如此,我認為「有罪」。

說實話,我討厭陳幸妤,不過我覺得她今天 侃侃而談,為替老公抱屈那段,有一部份說的好。

留言

leftben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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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表示…
依據所學,有罪判決須達到「毫無合理的懷疑」,不知道承審的每位法官合理程度又是如何呢?抑或輿論的壓力才是主因?
RainReader寫道…
所以現在又被抓回去重新審理了。
在我的觀點中,我雖然認為有罪,但我認為也不需要判死刑受懲了,畢竟他們的人生已經在這往返的司法審判中做出花費,
而且這個案子也可以做為台灣司法史上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