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 日期: 2月 21, 2008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佔據亞洲娛樂頭條兩週以上的陳冠希,已經於今天早上回到香港。然後今天台灣警方還搜索了一名在無名小站部落格上貼放裸照的網友,以妨害風化、散佈猥褻物品罪名逮捕。大陸網路警察也是,所以現在在百度上已經找不太到這些照片了。不過,我沒看過ㄟ現在反而想看了XDDD 留言 Unknown寫道… 根據香港警方的說法,只要是"朋友",就可以分享那些照片了。難道警察都是二十世紀少年的粉絲嗎? OH?寫道… ……。(這幾天來對此新聞的感想) 小黑喵 惡魔貓寫道… http://www.buyatu.cn/ 相關新聞都有收集的網站, 圖片也有些不過 RR 大還是保持現狀別去碰的好.之前自己也是興沖沖跑去看 ...後來發現自己夠爛的,是想落井下石嗎?明星也是人,雙方你情我願也不犯法陳冠希也真是可憐了. 希望他能在美國發展事業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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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都有收集的網站, 圖片也有些
不過 RR 大還是保持現狀別去碰的好.
之前自己也是興沖沖跑去看 ...
後來發現自己夠爛的,是想落井下石嗎?
明星也是人,雙方你情我願也不犯法
陳冠希也真是可憐了.
希望他能在美國發展事業第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