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卷....

這是學美國的政策,直接給你現金花。

不過現在的問題在是否要排富,以及要以戶或是人為單位。

之前有所謂的排富條款,也就是一戶年所得120萬的設定。但這個設定馬上會產生問題,一些撫養父母親或是養育小孩的雙親家庭,很可能他們總收入超過120萬便無法獲得消費卷,但是事實上他們卻是需要消費卷的人,而且之所以要發消費卷,本來就是不要你存,要你把錢花掉來刺激國內經濟消費...

不管哪個版本,只要我能拿到就好XD

留言

cocomac寫道…
沒錯,不管那個版本,讓我拿到就好了!
Ikkei寫道…
台湾人真有钱。
一百二十万台币我觉得好多哦。
居然弄的跟贫困补助线似的。
EEGA寫道…
那只是幣值的錯覺而已,年收 120 萬台幣並不會很多。

注意那是一家的收入總和,通常年輕夫妻都是雙薪的。教育中上,又是稍微有技術性的工作的話,要超過這個數字並不難。
匿名表示…
消費劵不是日本的政策嗎?

美國的是民進黨一直喊的退稅,看自由來的。
匿名表示…
不用排富啦....真正會大膽花錢的也是富人阿.....3600是個引子 搞不好會讓他們一時性起花超過3600的價值不就是目的嗎

硬要排的話排窮好了 因為對經濟及金錢沒有安全感的人可能會想辦法變現"甚至聽說有彩券行提供變現" 存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