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筆不能超過2萬元? 日期: 7月 05, 2010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請看這個圖 除了之前鬧上新聞的知名部落客試用品代言爭議之外,其實國稅局也是有注意這邊的。部落格的廣告收入,單筆不得超過2萬元,一旦超過二萬,公司會先替你收取10%的稅款。 通常我比較有「小小關注」(真的是小小)Google那邊,至於Bloogers ADS我完全放牛吃草,完全不管事,之前根本沒這玩意,所以最近才注意到這新聞。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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