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開徵肥胖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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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許多國家都有要開徵「肥胖稅」來降低國內胖子比率的想法,不過一直很難落實。肥胖稅的用意自然是希望夠過稅率與罰則來降低國內的肥胖人口比率,撇開國家國民形象、好不好看之類的觀感因素,肥胖人口所造成的社會負擔與醫療衛生的消耗資源確實比一般國民來得多,根據「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收取一些額外的費用也是合理。

當然,口號如此,真的要落實非常困難。尤其是尤其是在美國更是引發抗議者上訴到聯邦憲法等級的問題。

不過最近,北歐的丹麥已經正式實施了肥胖稅。丹麥的作法和一般國家採取肥胖人口(通常定定義是BMI超過國民平均標準的25%以上,各國不同)就要支付額外的稅率。丹麥的作法則是直接把稅金加在一些「被認定的垃圾食物」之上。

也就是被認定會明顯使人肥胖的食物就需要額外增加稅金,如牛油、肉類、速食、含脂肪食物與部分飲料等等,根據法律,每含一公斤飽和脂肪之食物就要繳納16克朗稅金,根據換算,大約會使產品增加約15%左右的售價。

當然,這個法律也引起了相當大的批評。

誰來認定哪些屬於垃圾食物?又國家是否有權力來干涉國民的飲食喜好?如果某些患者(比如說對特定食物過敏、或是不吃某食物就會產生症狀的稀少疾病患者)很可能不是因為肥胖因素,但卻要支付額外的稅金。更重要的是,很多商品很可能會為了避開這個額外的稅金,在成分、產品上大作文章;又,如果我很瘦,但我就是愛吃垃圾肉類食物,這個「肥胖稅」的適法性就會產生問題。

目前許多丹麥的國民和企業主都認為這個法律會在三個月內取消,我們拭目以待。\\

Source: http://www.google.com/hostednews/afp/article/ALeqM5i_TU6RWt2ooNsGc3yCUyY9uc97WA?docId=CNG.2470585fa131b1c40b1da56694c6f695.311
Denmark levies world's first fa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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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匿名表示…
這種應該都違憲了..(以台灣來說)
匿名表示…
其實我認為這種事,政府可以偷偷做,不用明著幹.畢竟吃太胖不好這是事實,但是政府要干涉大家就不爽.
就如同我還蠻認同泡麵一直漲價,雖說我也知道泡麵對身體不好但還是非常喜歡吃泡麵,但是目前的價格就讓我減低吃泡麵的機會.或許這是某些政府官員想出來的好手段.
前幾天報紙提到台灣青少年運動比率偏低,其中最低的是韓國,或許olgame產業太盛將來就知道下場.台灣官員應該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