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錯誤:關於廢死的策略



今天有一位支持廢死的學生問我對於死刑的立法,這真是難回答阿XD,應該去問你們政治或法律系的教授阿,問我這阿宅幹嘛

以台灣目前的現狀,如果真的要追求廢死的話,應該把策略方向放在國家權力限制的角度上,而少談不切實際的人權呼喊。也就是把焦點放在「如果允許國家(政治實體)藉由合乎憲政的法律(人民的總意)來處死國家的公民,則難保這一權力不會無限擴張到所有的人民身上,成為一種整肅異己的手段」

從 David Easton 開始,近代政治學的一個發展主軸就是如何限制國家權力的擴張;換言之,掌握這個國家最高權力的,必定要在所有人民手中,而非是任何政治人物或機關。以撒柏林所謂的「消極自由」「積極自由」更為重要,在於堅持「國家絕對不能作什麼」而非「國家應該做什麼」,這才是對自由與人權的終極保護。

換言之,廢死問題可與反壟斷、美麗灣等所有政治議題將掛鉤,極限上綱到為了守護後代子子孫孫的環境,我們應該反對短視近利的經濟開發,大樓可以隨時再建,但環境破壞就永不復返,用「為了人民的...我們最終不應該....」這樣的命題來訴求。

而盡量少談什麼冤獄或加害者也有人權之類的狗屁論述。你在受害者面前談加害者也有人權,簡直吃大便;你說被害者要體諒、要放下,更是荒唐:「那你也當當受害人阿!」更重要的是,廢死聯盟對於加害者太多溫暖,而對於受害者極少關懷,這是十分弔詭的事情

今晚我看公視在討論此話題時,雙方陣營各兩個,一個受害者家屬說從命案發生到現在,「廢死聯盟的人從來沒來關心我們過,連打聲招呼都沒有,卻只會替殺人犯申請上訴再上訴」。而廢死聯盟那位女發言人回答說「因為我們認為,就算我們去你也不會想見我們」(大意如此,字句未必精準)這就形成了社會大眾對支持廢死論者的一個刻板印象:

「替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求活路,而讓受害者家屬在無助啜泣,其良心何在?其公道何存?」

廢死論者如果真心想要廢死,應該身體力行,先讓自身成為台灣最積極、最關心受害者家屬的後盾組織,方能少有耳語。然這依舊是一條非常漫長的道路。台灣政治人物談廢死,就像美國政治人物談槍枝管制一樣,雖非天方夜譚,但難上加難。

但,這是第一步。

留言

across寫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T70io88mho

121226有話好說:死刑是侵犯人權?廢死是保護壞人?
阿堯寫道…
我看完這個節目, 我對於林小姐的話的詮釋與你不同。我認為她表達的意思是:「我們也積極地想要關心, 但廢死的招牌讓我們在這一塊遇到很多困難。」 後面王小姐所陳述她在關心方爸爸過程的那段分享, 我覺得也呼應這一點, 被害者家屬對於這些公益團體的戒心, 使得即使像王小姐這樣立場的身份去關心他都遇到一些困難, 想必廢死聯盟只會吃到更多閉門羹。我認為社會大眾對於廢死論者的刻板印象與廢死論者關心受害者(似乎)較少一事, 其因果關係是恰恰好反過來的。